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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如何落户到老公婚前房屋 | |
信件内容:你好,我通过大学生落户,目前户口在江汉区,老公婚前购房在洪山区,由于房屋面积小以及老公学历不够,他本人户口未迁入武汉,请问在房产证不加名的情况下我的户口能转移到老公的房屋上吗? |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接到您的网上留言后,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与您联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5月23日10时07分,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配偶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住宅用房也属自有房屋,提供结婚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可拨打85395060或85394053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