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加快国家青少年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的视力健康管理,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服务,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运用智能化、数字化视力健康管理系统,实施全过程视力健康管理,实现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全覆盖。力争5年内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校学生视觉环境达标率上升10%,学生视力不良率增长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我市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保持全国领先的地位。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研究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武汉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成果,加快推进市、区、校智能化、数字化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的应用。强化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干预措施、服务体系、效果评价的研究,构建完善的技术标准、工作规范、服务流程及智能、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监测数据、效果评估的分析模型,为政府及其部门科学决策以及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提供有效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
(二)构建完善的学生视力健康教育体系。倡导视力健康文化,营造视力健康环境,转变视力健康观念,提升视力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家长养成自主的视力健康行为。以学校为平台,夯实市、区、校三级组织管理基础,巩固、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队伍;组织专家编写科学的学生视力健康宣传教育资料;创新开展学生视力健康教育与培训活动的形式;普及学生、家长体验式互动教育,新建学生视力健康教育馆;开展数字化网络宣传。建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互为补充,网络与体验互动式教育、媒体宣传相互结合的立体宣传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现全市中小学生智能监测风险预警全覆盖。为中小学校配置智能监测仪与数字化视力健康管理系统,开展视觉环境、视觉行为、视力健康状况三项监测,坚持按照教育部要求每学期进行2次视力检测,分析中小学生在校和在家的视力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为学生、班级、学校提供及时的风险预警与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增设标准的眼屈光发育生物学近视预警监测公益服务点,掌握学生眼屈光发育状况,为提前预防控制中小学生近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四)加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早期预防控制。创建视力健康管理标准学校,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综合管理,从硬件和软件上为中小学生提供较好的视力健康环境。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控制中心要组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服务督导队,指导学校科学规范地开展班级学生视力健康日常管理,根据每年监测结果督促学校、家庭及时改善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不良环境,矫正学生不良的用眼行为习惯,坚持课间远眺,做好眼保健和课间操,开展阳光一小时运动与多种形式的健眼活动,加强眼肌锻炼,科学使用光学器具,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小学校科学实施综合干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推动学生视力健康数字化动态管理。运用智能化监测与数字化视力健康管理系统,以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为载体,统一信息运用管理,及时更新和追踪数据,形成动态、有效的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信息库。将日常管理工作实施情况与监测数据的应用相结合,进行综合性动态分析,运用数据开展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教育,推进学校、家庭、专业机构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持续维护中小学生的视力健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六)加大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服务监管力度。市、区、校统一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杜绝商业与治疗机构入校重复检查和治疗宣传,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加强眼保健产品的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推广社会化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个体技术服务,加大扶持与管理力度,建立诚信评估机制,促进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良性发展,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科学规范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下简称市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推进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促进学生视力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成立由公共卫生、教育管理和眼科、眼视光等专家组成的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的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专业指导评估与培训等工作。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加强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具体负责本区中小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市指导委员会布置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教育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方式,确保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项目经费得到落实。涉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控制项目,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套项目经费。各区人民政府要列支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学生视力健康环境的改善和智能化视力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三)健全考评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本区、本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市指导委员会每年组织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市教育局会同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区、各部门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3日
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陈瑞峰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孟晖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智波市科技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善波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易涛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华珍团市委副书记
市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夏春胤兼任。
附件:武政办[2018]6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促进学生视力健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