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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项目的消防竣工检查服务一次性告知书

日期:2017年06月19日  信息来源:公安局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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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工程项目的消防竣工检查服务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重点工程项目的消防竣工检查服务 

申请方式 

窗口申报 

审批部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方式 

85395106 

证/书名称 

复  函 

办理时限 

  

设立 

(收费) 

依据 

市城建关于贯彻实施《武汉市重大项目临时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武城建(2013)44号)、不收费 

受理条件 

根据《武汉市重大项目临时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武汉市重大建设项目指列入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目录的: 

1、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市级重大公益性项目; 

3、市级重点工程还建项目; 

4、保障房项目; 

5、“三旧”改造还建项目。 

受理面积依据《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一次性告知书(新、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备案一次性告知书(新、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①消防设计专篇:含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Word文档存光盘; 

②纸质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和建施(平面、立面、剖面); 

③电子版消防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建施(平面、立面、剖面)、水施、电施、暖通,应为DWF格式,存光盘; 

④图纸应装牛皮纸档案盒,盒外正面及侧面标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型,并编号; 

3、与消防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记录;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建筑外墙节能保温工程还需提供:①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②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②施工、监理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将建设工程信息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系统【楚天消防网(http://www.hbfire.com)——系统登录】并打印截屏,咨询电话:85395106; 

③消防技术审查函; 

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确认;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的照片【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工作流程 

1、窗口申报 

2、领取受理凭证》; 

3现场检查; 

4内部审批; 

5、领取《消防竣工检查函》。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B15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投诉电话:65770000            咨询电话:85395106           

  备注: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资料打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彩色扫描刻录光盘,格式JPG或PDF,每份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总大小不超过4MB,以扫描件实际内容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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