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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中心城区在3—5个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开展加装电梯试点,鼓励新城区开展试点。

日期:2018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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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中心城区在3—5个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开展加装电梯试点,鼓励新城区开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编制《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选定810个老旧小区作为加装电梯的试点备选项目;各新城区依据实际提出试点项目。

季度

督促中心城区各区按照既定原则尽快确定810个拟加装电梯的试点小区备选名单。

4-5

对初步选定的810个拟加装电梯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小区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6-8

强化调研、督办,配合各区政府持续推进对完成审批试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9-10

检查加装电梯实施情况,总结相关工作。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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