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事项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分管领导 |
责任单位 |
1 |
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
组织编制和下达2018年度全市中心城区“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和绩效目标;拟定2018年度全市“三旧”(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考评办法。 |
一季度 |
周玉珍 |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
组织研究拟定“三旧”(棚户区)改造相关操作办法;督办协调“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实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双过半”。 |
二季度 |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
|||
启动旧城旧厂和旧村“微改造”试点工作;协调督办武汉站高铁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城中村改造四类控制用地移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协调督办“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时序进度目标;根据各区上半年改造工作进度和全市重点工程保障所需,下达2018年“三旧”(棚户区)改造增补计划。 |
三季度 |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
|||
督办协调“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依据十三五“三旧”改造项目库,组织编制2019年“三旧”(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计划;对责任单位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将评比结果上报市考评办。 |
四季度 |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