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责任事项办理方案

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公室办理方案

日期:2018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窗口〗

 总责任人:张 军    

序号

责任事项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1

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组织编制和下达2018年度全市中心城区“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和绩效目标;拟定2018年度全市“三旧”(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考评办法。

一季度

周玉珍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组织研究拟定“三旧”(棚户区)改造相关操作办法;督办协调“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实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双过半”。

二季度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启动旧城旧厂和旧村“微改造”试点工作;协调督办武汉站高铁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城中村改造四类控制用地移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协调督办“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时序进度目标;根据各区上半年改造工作进度和全市重点工程保障所需,下达2018年“三旧”(棚户区)改造增补计划。

三季度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督办协调“三旧”(棚户区)改造各责任单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依据十三五“三旧”改造项目库,组织编制2019年“三旧”(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计划;对责任单位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将评比结果上报市考评办。

四季度

各中心城区、东湖风景区;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主要市级平台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03 鄂ICP备11011361号 技术维护电话:027-82846670
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 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汉市信息中心承办

武汉发布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