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湖 北 省 水 利 厅
鄂环函〔2018〕48号
省环保厅 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切实加强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严防死守“长江大保护”生态底线,有效提升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4日
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切实加强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提升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按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等违法活动,按照“一个饮用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整改抓落实,到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整改完成我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3月底)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94号)要求,截止2月底,全省各地已清理排查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83个环境问题(见附件1)。各地要认真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经当地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后,报送省环保厅备案。
(二)集中整治(4月份开始)
各县级人民政府是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成立高规格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分类施策,逐一销号,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湖北长江经济带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清理整治任务,积极化解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三)督察督办(4-5月份、9-10月份)
生态环境部拟于4月和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环保大督查,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将适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省级“回头看”,省环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我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清理整改工作滞后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并通报相关情况,强力推进整改。
(四)移送问责(11-12月份)
省环委会办公室将建立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和“销号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采取断然措施推动整改。省环委会办公室将对2018年底前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环境问题线索向省纪委监察委进行移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彻底抓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落实,切实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最重要的环境权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高度重视,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紧扣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考核,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统领、各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信息公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18年4月起,每月25日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信息调度。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将建立环境问题台账,定期调度。从2018年4月起,各市(州)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保厅、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2)。各地要按照“完成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将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送省攻坚指挥部进行备案销号(联系人:魏娜 联系电话:13907119540 电子邮箱:hbshjjc@163.com)。
(五)严肃执纪问责。省环保厅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负责、避重就轻、甚至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追责。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将依法实施问责。
附件:1.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2.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1
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是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
备 注 |
1 |
武汉市洪山区 |
武湖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规范化建设 |
隔离防护不完整 |
是 |
|
2 |
武汉市蔡甸区 |
蔡甸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码头 |
上游约800米处有梅丰砂码头 |
是 |
|
3 |
武汉市江夏区 |
江夏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排口 |
下游约40米有水厂反冲洗废水排口 |
是 |
|
4 |
武汉市东西湖区 |
余氏墩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码头 |
下游益海嘉里食用油码头及船只停靠在一级保护区内 |
是 |
|
5 |
武汉市东西湖区 |
余氏墩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下游有武汉亚东水泥码头 |
是 |
|
6 |
武汉市新洲区 |
阳逻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下游存在阳逻电厂煤码头 |
是 |
|
7 |
武汉市新洲区 |
阳逻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规范化建设 |
水源保护区内隔离设施等不完善,存在人为活动。 |
是 |
|
8 |
武汉市新洲区 |
长源水厂水源地 |
一、二级 |
规范化建设 |
汪套老取水口、大桥取水口上游有排口、民居、停车场、养殖等 |
是 |
|
9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 |
汉武水厂水源地 |
一、二级 |
码头 |
下游存在武汉港通装卸有限公司码头 |
是 |
|
10 |
黄石市阳新县 |
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一块面积约80㎡的菜地 |
否 |
|
11 |
黄石市阳新县 |
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二级保护区无围网,保护区标志不清楚 |
否 |
|
12 |
十堰市郧阳区 |
耿家垭子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83600多m2的耕地 |
是 |
|
13 |
十堰市郧阳区 |
谭家湾水库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73000多m2的耕地 |
是 |
|
14 |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 |
金花湖 |
二级 |
交通穿越 |
拟建机场高速穿越二级保护区 |
否 |
|
15 |
十堰市郧西县 |
天河水库 |
二级 |
交通穿越 |
二级保护区内,沿河右方有县级公路 |
是 |
|
16 |
十堰市郧西县 |
土门水库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5000多m2的耕地 |
是 |
|
17 |
十堰市竹山县 |
郭家山水源地 |
一级 |
交通穿越 |
沿河左有国道穿越 |
是 |
|
18 |
十堰市竹山县 |
郭家山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933240多m2的耕地 |
是 |
|
19 |
十堰市竹山县 |
霍河水库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799920多m2的耕地 |
是 |
|
20 |
襄阳市老河口市 |
老河口市一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存在一处已封存设施游乐场 |
是 |
|
21 |
宜昌市宜都市 |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陆城二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取水口围网和标识标牌设置不科学,人员可随意出入取水口保护区范围,有居民钓鱼、洗衣等情况存在 |
是 |
|
22 |
宜昌市宜都市 |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陆城二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二级保护区内有1处旅游餐饮 |
是 |
|
23 |
宜昌市宜都市 |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陆城二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二级保护区内有1处交通穿越 |
是 |
|
24 |
宜昌市五峰县 |
五峰镇石梁司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内有一小水电,电站尾水为水源地水源 |
是 |
|
25 |
宜昌市五峰县 |
五峰镇石梁司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二级保护区内有一旅游景点但无排放口 |
是 |
|
26 |
荆州市江陵县 |
江陵县银龙水务公司取水口 |
二级 |
码头 |
临时性砂石码头 |
是 |
|
27 |
荆州市监利县 |
监利县第二、三水厂饮用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汽车渡口 |
是 |
|
28 |
荆州市石首市 |
石首第二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工业企业 |
石首市北门口油库于1968年建成,在2016年经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交办,中石化湖北公司已宣布该油库停止经营,石首市政府已对其实施了断电停水。 |
是 |
|
29 |
荆州市石首市 |
石首第二水厂水源地 |
一级 |
交通穿越 |
该渡口始建于1975年,汽车渡口属于省道S220连接线。2016年,经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交办,经石首市政府协调请示省公路局,待石首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后撤渡。 |
是 |
|
30 |
荆门市沙洋县 |
汉江沙洋段 |
二级 |
交通穿越 |
沙洋汉江大桥位于水源地下游300米内 |
是 |
|
31 |
荆门市钟祥市 |
汉江皇庄段水源地 |
一级 |
工业企业 |
距取水口上游陆域一级一级保护区692m-880m处有小型造船厂二家,分别为保全造船厂和友鑫造船厂 |
是 |
|
32 |
荆门市钟祥市 |
汉江皇庄段水源地 |
二级 |
工业企业 |
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1000-1300m处有船厂1处为威龙造船厂 |
是 |
|
33 |
荆门市京山县 |
惠亭水库 |
二级 |
其他问题 |
存在游艇3艘 |
是 |
|
34 |
荆门市京山县 |
八字门水库 |
二级 |
交通穿越 |
县级公路穿越二级保护区约1公里 |
是 |
|
35 |
荆门市京山县 |
八字门水库 |
二级 |
生活面源 |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居民4户12人,生活污水和垃圾未收集处理 |
是 |
|
36 |
孝感市云梦县 |
云梦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十三户居民生活废水及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理 |
是 |
|
37 |
孝感市云梦县 |
云梦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有52000平方米左右菜地和其它农业作物 |
是 |
|
38 |
孝感市云梦县 |
云梦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有一座农庄,已于2017年6月责令停业 |
否 |
|
39 |
孝感市云梦县 |
云梦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有100000平方米左右菜地和其它农业作物 |
是 |
|
40 |
孝感市安陆市 |
安陆市城区饮用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有桥梁穿越 |
否 |
|
41 |
孝感市孝昌县 |
金盆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小观公路在二级保护区穿行,2017年11月底对小观线道路进行了封堵。 |
是 |
|
42 |
孝感市孝昌县 |
金盆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二级保护区建有人和山庄餐饮业,已签订补偿协议,将于近期拆除 |
是 |
|
43 |
孝感市汉川市 |
汉川市二水厂 |
一级 |
其他问题 |
部分护栏网破损 |
是 |
|
44 |
孝感市汉川市 |
汉川市二水厂 |
二级 |
其他问题 |
无护栏 |
是 |
|
45 |
孝感市汉川市 |
汉川市三水厂 |
一级 |
排污口 |
三水厂反冲水排管 |
是 |
|
46 |
孝感市汉川市 |
汉川市三水厂 |
二级 |
其他问题 |
部分有护栏 |
是 |
|
47 |
孝感市汉川市 |
汉川市三水厂 |
二级 |
客运码头 |
两客运码头 |
是 |
|
48 |
孝感市大悟县 |
芳畈水库 |
二级 |
旅游餐饮 |
玉皇岛度假村建在芳畈水库二级保护区内 |
是 |
|
49 |
黄冈市蕲春县 |
蕲河西驿段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在一级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已严禁危化品车辆通行,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 |
是 |
|
50 |
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
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因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地域行政关系隶属黄冈市黄梅县管辖,在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未划定时,黄梅县刘佐乡农民长期在该处种植蔬菜,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对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水质存在影响。 |
是 |
|
51 |
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
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因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地域行政关系隶属黄冈市黄梅县管辖,在龙感湖费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未划定时,黄梅县刘佐乡农民长期在该处种植蔬菜,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对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水质存在影响。 |
|
|
52 |
黄冈市红安县 |
金沙河水库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沿岸涉及四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109个村民小组4839户201052人生活污水 |
是 |
|
53 |
黄冈市红安县 |
金沙河水库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库区拦叉筑坝建鱼池149个 |
是 |
|
54 |
黄冈市红安县 |
金沙河水库 |
二级 |
旅游餐饮污染 |
溢洪道生态农庄 |
|
|
55 |
黄冈市红安县 |
金沙河水库 |
二级 |
旅游餐饮污染 |
二程颐灏山庄 |
是 |
|
56 |
黄冈市浠水县 |
白莲河水库 |
二级 |
交通穿越 |
二级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已采取限宽限高措施 |
是 |
|
57 |
黄冈市团风县 |
城镇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工业企业 |
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得胜二砖厂已经关闭,但还未拆除。 |
是 |
|
58 |
咸宁市嘉鱼县 |
石矶头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码头已停运 |
是 |
|
59 |
咸宁市通城县 |
神龙坪水源地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居民95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部分收集,由乡镇统一处理。 |
是 |
|
60 |
咸宁市通城县 |
神龙坪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种植面积9160㎡ |
是 |
|
61 |
咸宁市通城县 |
神龙坪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种植面积26460㎡ |
是 |
|
62 |
咸宁市通城县 |
神龙坪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居民270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部分收集,由乡镇统一处理。 |
是 |
|
63 |
随州市随县 |
随县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封江度假村位于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
是 |
|
64 |
随州市随县 |
随县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居民商户77户,共324人,总建筑面积16112平方米。 |
是 |
|
65 |
恩施州利川市 |
利川一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周边居民生活废水未完全进入管网。 |
是 |
|
66 |
恩施州利川市 |
利川一水厂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龙潭1桥、龙潭2桥穿越 |
是 |
|
67 |
恩施州利川市 |
利川市群凤水库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内一条支流安装了围网,另外一条支流无围网。 |
否 |
|
68 |
恩施州建始县 |
闸木水水库水源地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四十二坝上公路至鸡公岭大桥公路段中的坝上公路和鸡公岭大桥在保护区范围内,属鸡公岭村进出的唯一公路。 |
是 |
|
69 |
恩施州建始县 |
闸木水水库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业州城区至四十二坝电站公路段 |
是 |
|
70 |
恩施州咸丰县 |
野猫河水源地 |
一级、二级 |
交通穿越 |
乡村公路 |
是 |
|
71 |
恩施州咸丰县 |
野猫河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一级保护区内有173981.4平米农业种植。 |
是 |
|
72 |
恩施州咸丰县 |
野猫河水源地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涉及居民70人 |
是 |
|
73 |
恩施州咸丰县 |
野猫河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生活污水拟修建集中式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
是 |
|
74 |
恩施州来凤县 |
河坝梁饮用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在河坝梁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2400平米的农业种植。 |
|
|
75 |
恩施州鹤峰县 |
芭蕉河饮用水源地 |
一级、二级 |
交通穿越 |
村级公路贯穿芭蕉河饮用水源地 |
是 |
|
76 |
仙桃市 |
汉江二水厂取水点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停靠码头 |
是 |
|
77 |
仙桃市 |
汉江二水厂取水点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上游3000米范围内有部分居民未搬迁,餐饮及生活废水排入汉江 |
|
|
78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有21户农民居住。大部分采取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环境。 |
|
|
79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1、保护区范围内存在110000平方米种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用量,逐步退出使用农药和化肥。 |
是 |
|
80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有113户农民居住。大部分采取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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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2、保护区范围内存在532800平方米种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用量,逐步退出使用农药和化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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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307省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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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神农架林区 |
神柳观溪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工业企业 |
目前1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