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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武政办〔2017〕120号

日期:2017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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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市各相关部门在集中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要在《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明确由区级行政机关承担或市、区均可实施的抽查检查事项,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得减少,但可增加相关事项。

  二、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同级编办、法制办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发文,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2日

 

  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详见正文)

     附件:    武政办[2017]1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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