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是推动各项决策和工作全面落地见效的再落实之年,是武汉乘势而进、拼搏赶超的再奋进之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对2018年政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落实好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部门协调抓、专责部门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单位要敢于担当,统筹责任事项的办理;各责任单位要接受牵头单位的调度,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落实相关责任事项办理工作。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提请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二、认真制订办理方案,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制订全年办理工作细化方案。办理方案要突出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责任事项、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分管负责人及责任处室等内容,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式样详见附表1)。同时,各责任单位要随同办理方案一并上报本单位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的综合督办协调工作的分管负责人、督办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以建立全市工作联系网络。市《政府工作报告》督办QQ群号为243427839,传真电话82826129。
三、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绩效考评办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管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制订的办理方案及每个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在2018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及2019年1月15日前,将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及全年责任事项完成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式样详见附表2),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开,接受市民和社会监督。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
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正文详见附件)